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
(1) 取得省級及以上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相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本次招標要求資質證書具有:☑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建筑物附屬設備安裝工程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沉降觀測、¨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消防查驗檢測等資質范圍(招標人根據項目所需檢測情況設置資質范圍);
(2)具備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資質認定證書附表內容須滿足招標范圍的要求;
(3) 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桂建管﹝2013﹞17號)和《關于加強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日常維護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號)的要求,已錄入“桂建云”并處于有效狀態。
3.2業績要求:無要求。
3.3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的所有標段進行投標,并允許中標其中2個標段。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對跨區域的見證取樣項目投標人的要求:
對跨區域【指公司注冊地址不在項目所在地(跨市、縣)】的見證取樣項目:
3.5.1在項目所在地設立有異地試驗室的,按規定參與投標;
3.5.2在項目所在地沒有設立異地試驗室的,可與本地滿足條件的試驗室所屬的檢測機構組成聯合體投標;也可獨立參與投標,但需在投標文件中承諾,一旦中標,見證取樣檢測內容必須分包給當地滿足條件的試驗室進行檢測,中標人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風險。
3.6其他要求:(1)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均為高級及以上職稱,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人員能力培訓記錄查詢》。
(2)具有省級(含)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具有消防查驗,并通過廣西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管理平臺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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